紫光前CEO趙偉國被判死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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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tegory : News

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5月14日對紫光集團前董事長趙偉國貪污、為親友非法牟利及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案進行一審宣判。法院認定,趙偉國利用擔任紫光集團董事長的職務便利,於2018年至2021年間,與特定關係人李祿媛共謀,通過低價轉讓通州商務園項目房產,非法侵吞國有資產4.7億元人民幣。此外,2014年至2021年間,趙偉國將紫光集團的盈利業務交由李祿媛等人經營,或以高於市場價格購買其代建管理服務,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8.9億元人民幣,總涉案金額超過14億元。法院以貪污罪判處趙偉國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以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,罰金1000萬元;以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罰金200萬元,數罪並罰,決定執行死刑緩刑。趙偉國的違法所得已追繳並返還被害單位。此案顯示中國對國企高層腐敗行為的嚴厲打擊,引發業界廣泛討論。